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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7 17:27:42  浏览量:2340次

心理导读:

女大学生创业可申请“试营业”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考虑到没有什么创业经验,很担心由于创业失败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听说咱烟台创业者创业可申请试营业,不知道我可以申请么?”今年24岁的女大学生孙晓晓提出了许多具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都比较关心的话题。

  烟台市就业办创业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截至2010年底前,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除从事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外,可申请试营业,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试营业期满,经营状况良好的,引导其办理个体工商户或公司登记;要求继续试营业的,经申请可再续延6个月。像小孙这样刚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是符合试营业的申请标准的。

  单亲妇女创业有“租赁补贴”

  “和丈夫离异后,我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由于孩子还小需要人照顾,去年9月份在桃花街那边开了家鲜花店,我想问一下,政府对于我们这样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离异人员有什么特别的扶持政策么?”在烟台市区从事鲜花经营的牟芳女士也挤上前来问到。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具有烟台市户籍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妇女,自去年3月份以后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享受创业场所租赁补贴,政府将根据您房屋租赁费的50%予以补贴,补贴时间为一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您可以携带您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租房合同、《税务登记本》以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或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申报。”创业指导中心的工作人员答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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