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家暴,我国由2015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第一章第二则明确指出:“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这是法律层面的定义,但在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远必定义来得复杂多样,诸如,冷暴力、性暴力、经济暴力等。据新华网报道,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中国2.7亿个家庭中大约有30%存在家庭暴力,有16%的女性承认遭受过配偶的暴力,14.4%的男性承认打过自己的配偶。每年40万个解题的家庭中,25%源于家庭暴力。特别在离异者中,暴力事件比例高达47.1%。
家暴受害者男女皆有,但不得不承认的是,由于生理差异,绝大多数的家暴受害者是女性(还有儿童,老人等,但本文只针对女性进行探讨)。并且,女性遭受家庭暴力不至在我国,在其他国家也有这种情况,在印度,童婚与家暴往往是女性一生的苦难,甚至在中东穆斯林国家,还有惨绝人寰的荣誉谋杀。
但我认为中国的家庭暴力情况和其他国家有着共同点,也有差异,形成了中国式家暴。
首先,很让人心痛的是中国社会的舆论环境,在知乎这样好一些的平台舆论水平和素质还是比较高的,但放到现实中,放到某些论坛网站上,舆论并不总是宽容正义的。很多遭受家暴的人有时不仅得不到社会舆论的声援,反倒会受到声讨。比如之前轰动一时的家暴致死的祁可欣案,我在贴吧就看到了如下的评论。
甚至在这一次的刘洲成家暴案中,也有一些人认为林苗遭受家暴是合乎情理的,因为她在嫁给刘之前就有了孩子,不是正经人。某些中国男性将女性有过过去作为自己厌弃另一半,伤害另一半的借口,这是完全不合理的。这是自由恋爱的时代,你有权利选择不接受一个女性的过去,那就不要娶她,过不下去了可以离婚,但你绝没有权利家暴自己的配偶。
此外,看到这段贴吧评论的时候,我心里还有一个感慨,大清都亡了几百年了,为什么还有一些人的思想揣在裤裆里呢?这个评论的潜台词就是,他并不把女性作为一个人,作为一个有思想有情感有价值的人,而仅仅看做一具私有肉体,一件拆封就贬值的商品。我坚决赞同女性要自尊自爱,但我也坚决反对以女性有没有过感情经历作为评判她的道德标尺。退一万步讲,在封建时代,男女婚姻由于女性不参与社会工作,家庭经济来源完全依靠男性,这种情况下嫁女儿的确带有交易的意味,女性承担生育价值,男性承担养育价值,那么男方作为婚姻交易的买方,要求女性没有情感经历,结合历史情况,能理解。但社会发展到今天,男女是平等的,女性也参与社会工作,也分担一部分经济压力了,那么某些男性,不能既享受了文明时代的福利,又不愿意接受文明时代女性地位的转变。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这么双标的事不是成年人该干的。
总结起来,被家暴的一方,往往会受到舆论压力,人们会觉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肯定是你不好所以你才被家暴。当受害者是女性时,人们会说,可能因为你以前不检点,受害者是男性时,人们会揶揄,哟,一个大男人还打不过老婆,真没用,怪不得她打你。
这种糟糕的舆论会让受害者害怕,不敢发出声音,也会让他们在发出声音之后遭受二次伤害。
第二,家族内部的压力。中国人,尤其是老一辈的人,很多会有一种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当自己的女儿面对家暴的时候,丈母娘或许有跳出来痛骂女婿的,但也有一部分会规劝自己的女儿,忍忍吧,这就是命,忍忍吧,为了孩子,忍忍吧,他除了打人其他都挺好的。
第三,女性自身的不坚定。中国女性的地位,其实比印度,与一些穆斯林国家要高一些的。那些国家也是家暴率很高的,但与中国不同的是,那些国家的女性往往是通过童婚,包办婚姻这样的形式进入婚姻关系的,而且她们更难脱离,她们的阻力更大。与她们相比,中国女性不幸中的幸运是,中国国情下的婚姻也多是自由恋爱形成的,而且如果是坚定地想要脱离婚姻关系,也有一些法律的途径可以走。
但中国女性相对还算有选择的情况下,却依旧有很多是自己不愿意离婚的,她们陷在相爱相杀的婚姻旋涡中不愿抽身。曾经看过一个帖,是社区民警回应,为什么他们对家暴问题不重罚,而多数采取调解。这些民警也时常接到一些女性打来的求助电话,民警在刚接手这样的案件时,严肃地处理了打人的丈夫,比如拘留等等,但一说拘留,被打的妻子就怕了,反倒来求情,说报警就是想吓唬吓唬他。还有一些闹上法庭,法院判了丈夫故意伤人罪,妻子又跳出来痛斥法官判得重了。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为什么难断,因为被惩治的施暴者与受害者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很多受害的女性对于惩罚丈夫这件事的态度是不坚定的,这让执法者非常为难,以至于慢慢地对这类事情就采取一种和稀泥的态度。
那么女性为什么不能态度坚定一些呢?有一些是迫于经济压力和对孩子的顾虑,她脱离了这段婚姻关系便会失去经济支柱,无法独立生活,同时她的孩子可能得不到抚养;
有一些是对情绪价值的留恋,这个听起来可能有点矛盾,一个会挥舞拳头的男人还会给予对方情绪价值吗?答案是会,而更可怕的是,有些女性执着于刀口舔蜜。有一个奇特的现象,往往会家暴的男人,也会甜言蜜语,他在施暴之后的忏悔形式往往也是感人至深的,他可能会下跪,会自残,会痛哭流涕,会贬低自己,同时会给女方海誓山盟般动听的许诺,这不是个例,这是很普遍的,这也是杀伤力极强的,会让女性圣母心泛滥,会让女性心软,会让女性觉得,说不定这一次他说的是真的(值得注意的是,能够下跪自残扇耳光的这类人,内心的自尊水平是偏低的,同时对他人的敌意和攻击性也要更强)。林苗曾与刘洲成离婚过一次,而离婚后刘洲成也是对她作出了许多动听的承诺,才使得林苗与他复婚;
还有一些女性无法坚定地脱离和心理因素有关,在武志红的书中提到过一个观点,是我很认同的,人总是会重复过去的经验,无论好坏。比如人往往成年之后会选择与父母有相同特质的配偶,也的确有一些遭受家暴的女性,在童年就有一个打母亲的父亲。人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但也有固守已有经历的本能。
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因为当这个路径依赖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一旦冲突爆发,施暴者都会诉诸武力来解决问题。女性如何预防和应对家暴?我认为有三点
1.不要让家暴产生,这是最为关键的一步。但依然有很多女性不知不觉就按下了家暴的触发按钮。有一个现象是,家暴男往往与祥林嫂是成对出现的。家暴的发生是没有任何铺垫就开打的吗?不是的,除了战争之外的肢体冲突,一定是语言冲突的一种激化。两个人往往是先起了口角,而男性在面对矛盾时,多数的反应是沉默,一些女性会乘胜追击喋喋不休地数落,谩骂对方,当对方忍无可忍,却又无法诉诸语言来对抗的时候,暴力就产生了。我并不是为施暴者开脱,家暴一定是错的,但纯粹地去批判它是没有意义的,唯有追根溯源,摸清它产生的机制,才能有效地加以遏制。
女性的语言功能普遍比男性发达一些,广大的女性同胞,请不要过度使用用这种先天的优势。在林苗微博的聊天截图上,也能够看出来,在刘洲成道歉的时候,林苗发了大段大段的文字痛斥对方,同时诉说自己的委屈与不易。她这样不是错,是她压抑的情感终于找到一个爆发的机会了。但是如果在争吵中,女方也是如此,再加上几句嘲讽挑衅,就容易让自己陷入危险的境地。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希望广大女性同胞不要让自己陷入那样一种境地,在有矛盾的时候,也尽可能地冷静一些,和平一些。
2.当第一次家暴产生时,这也是一个关键的时期。首先,当你遭受了家暴,请马上服软以避免更多伤害,要认识到女性在体力上确实是很难打赢对方的。可以哭,马上和他表达你的害怕,告诉他你很疼,一般这种情况下对方就会停止施暴。在双方都冷静下来之后,要让对方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让对方明白武力是不能解决问题,并且会让他付出巨大代价的,千万不可因几句甜言蜜语就让事情翻篇。这只会让他认为家暴的成本很低廉,他可以伤害你,只需要事后哄几句就好,那么他下一次就还会这么做。
3.面对重度家暴的情况,请认清一点,浪子或许可以回头,施暴者不能。重度、经常性的家暴不止会毁掉你,甚至会毁掉你的下一代。对犯罪的沉默也是一种犯罪。如果真的想要脱离这段关系,当地的妇联,法律机构都是可以去寻求帮助的。
曾经看到一个很心痛的报道,墨西哥女子Maria曾是一个律师,饱受丈夫的家暴之后,转行成为一名纹身艺术家,她的皮肤几乎纹满了全身,她的头部植入犄角。她表示,角是力量的象征,她在植入的时候甚至没有打麻药。
因为曾经软弱,所以渴望力量。没有人生来是为了在这世上受苦的,生而为女,并不是原罪。姑娘们,家暴不是必须该承受的苦难,永远不是,当你面临家暴,当你身边的人面临家暴,请勇敢一点。